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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燕京医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通知
发布日期:2022.01.01 浏览次数:



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通知

各学系、部:

为满足学院教师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,积累研究成果,培养团队科研能力,为增强学院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竞争能力,学院设立科研培育基金。本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鼓励临床与基础合作。

一、科研培育基金类别

学院科研培育基金分为常规项目及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。常规项目根据资助领域的不同分为自然类科研培育基金(简称院自然)、社科类科研培育基金(简称院社科)。

二、申报条件与要求

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时不得超过2项(含2项)。

论文、报告、数据库、软件、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“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(基金号)”。

)院自然与社科申请条件

1.申请人员必须是燕京医学院教师,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。博士学位在读人员、未结题人员不得申请年度项目。

2. 申请负责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不设年龄限制。

3. 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,能组建并领导学院的一个研究组开展相关研究工作。

4. 学院或学校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,在资金资助范围内可自主选题。

5.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项目工作,保证课题按计划完成,研究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要合理。

6. 申请的项目应具备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,立论依据充分,学术思想新颖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合理、具体,研究方案可行。

7. 项目须有明确的研究成果。

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

1. 主申报方为燕京医学院教师,为甲方,合作方为燕京医学院聘请的临床相关学科师资,为乙方,设1名乙方负责人。

2. 申请的项目应具备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,立论依据充分,学术思想新颖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合理、具体,研究方案可行。

3. 项目须有明确的研究成果。

4. 甲方联合乙方填写“燕京医学院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申请书(甲方)”,并由甲方提交至所在学系。

5.对甲乙方的要求:

1)甲方必须是燕京医学院教师,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。博士学位在读人员、未结题人员不得申请年度项目(正在结题过程中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自评能正常结题的可以正常申报);

2)申请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不设年龄限制;

3)乙方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为各专业所聘临床专业课教师,能保证有足够时间开展相应研究工作;

4)申请人及乙方负责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,能组建并领导各自的研究组开展相关研究工作,双方单位应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;

5)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项目工作,保证课题按计划完成。

6. 拨付经费由甲方申报人负责。

7. 经专家评审、学院同意立项的项目,甲乙双方应签订《燕京医学院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协议书》,约定乙方负责完成的实验内容及预期研究成果等内容。

8. 结题:甲乙双方分别报告研究成果和贡献,并由甲方提交总结报告。

9. 其它 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2022年只资助医学影像技术专业、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。

、课题经费和研究周期

1.申请2022年度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资助金额自然类应不超过5万元,社科类应不超过2万元,并需根据课题实际需求科学精准预算。项目经费学院统筹,课题经费分2次拨发,当年拨款年底清零。

2. 基础-临床合作项目与自然类课题经费主要用于:材料费、动物费、测试化验加工费。社科类课题经费主要用于材料费、图书资料费(所购图书资料须与研究内容相关)。

3.项目的研究起止年月统一为:20225月至20244月。

4. 经费支出要求见《首都医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首医大校字〔2016264号)。具体支出流程和要求见当年财务处要求。

、资助课题的管理

1. 课题负责人因特殊原因(出国、生病等)半年以上不能参加研究工作,应主动向学院提交课题终止的书面申请。主动提出终止者不影响以后的课题申报。

2. 课题实施过程中,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学院将给予相应处罚。

1)因个人因素致使课题难以进行,且没有主动提出终止的,将暂停申报2次;

2)未达到结题要求的,将暂停申报2次;

3)经费使用不当,或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。

3. 课题过程管理由所在系部完成,及时组织开题、中期检查。

、申报截止时间

2022325日。

、申报程序

1.申请人需填写对应的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申请书,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电子版,发送至邮箱yanjingkeyan@126.com

2.各系部需对申报课题做申请条件预审查,并填写申报一览表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jingkeyan@126.com

3.学院对汇总后的申报书进一步审查后,于4月组织专家评审,遴选优秀项目予以立项支持。

4. 正式立项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报书内容,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一份,左侧装订,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燕瑾楼121学院科研秘书处。

、补充说明

本次申报,以系部为组织单位申报,注意培养团队科研能力,鼓励基础与临床合作的初步研究,为申报更高水平的项目做铺垫。

会议论文、综述、只有接收函等不能计入研究成果数量。

联系人:武佳 81476063 燕谨楼121

附件1 燕京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申请书自然类

附件2 燕京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申请书社科类

附件3 燕京医学院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申请书

附件4 燕京医学院基础-临床科研合作项目协议书

附件5 燕京医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一览表

燕京医学院

202112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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