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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实验室关于研究实验室使用的有关规定

       1、中心实验室为学院教学服务,承接实验教学过程中涉及大型仪器的测试任务,同时为学院的科研团队及相关教师科研的技术平台,支持第二课堂、学生创新等实验的活动。

  2、在本中心开展实验的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在保证相关实验室安全(水、电、生物、试剂等)的情况下,按照本中心规定,规范、有序的开展相关科研、第二课堂、学生创新等实验的活动。

  3、凡需开展相关科研、第二课堂、学生创新等实验的活动的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,在开展相关研究实验活动前,必须填写《中心实验室关于研究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书》,上交中心实验室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。

  4、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在明确了相关实验室的使用责任后,填写实验室责任卡,并插在实验室的卡槽内,在实验完成后,经中心实验室核实后撤销责任卡。

  5、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在本中心开展相关科研、第二课堂、学生创新等实验的活动时,服从中心技术人员的安排和指导。使用仪器时,必须严格按照仪器使用操作说明进行,如遇实验室状况或实验设备异常,需及时报告中心实验室等待处理,不得擅自拆卸、移动。对于中心实验室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整改。

  6、进行科研、第二课堂、学生创新等实验的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,有责任保证实验室安全(水、电、生物、试剂等),并在每天实验后及时清理实验室。

  7、本规定自2018年10月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