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团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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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制度
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以学生为主体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和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,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的各项基本原则,接受学院团委领导学生组织。

第二条 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基层组织,学院开展文化建设,增强爱国主义,国际主义教育,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及开展人道主义、社会服务活动的阵地。

第三条 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是以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,普及卫生救护知识,促进校园文明建设”为宗旨,倡导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。

第二章 任 务

第四条 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:

(一)学习、宣传、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》,遵守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;

(二)广泛开展日常救护知识培训,普及健康知识和红十字会基本知识;培养良好卫生习惯,增进师生身心健康;

(三)组织本红十字会会员、志愿工作者和积极分子增强爱国主义和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投入创建文明学校的活动,热心为同学、为学校、为社会服务;

(四)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救护、救灾、支援贫困地区及尊老敬师、爱幼助残等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;

(五)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形式活泼,有益于身体健康的各类活动;

(六)学习和宣传《无偿献血法》和造血干细胞捐献,积极倡导和推动无偿献血事业,组织同学们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;

(七)组织红十字会会员积极参与社会调查、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;

(八)组织红十字学生会员同各校的红十字学生会员之间进行交流、相互学习的活动;

(九)按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活动的基本准则,完成学校和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。

第三章 会 员

第五条 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、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,承认《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章程》,热爱红十字会事业,自愿为群众服务的本校在校生可加入本红十字会。

第六条 参加红十字会必须由本人报名,经校红十字会批准,按时缴纳会费,登记入册。

第七条 为保证红十字会的群众性,参加人数不限,并有退会自由。

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有对本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;

(三)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、中国红十字会的各项基本原则、《燕京医学院红十字会章程》;

(四)会员应按《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》按时交纳会费;

(五)按期登记注册;

(六)完成本红十字会委派的各项任务;

(七)有参加本红十字会举办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