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京医学院关于学术论文发表前诚信承诺及备案管理的通知
各位教职工: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论文发表规范管理,根据《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学术论文发表前诚信承诺及备案的通知》(校字[2020]124号)(附件1)要求,我学院从2020年9月24日起执行诚信承诺及科研档案备案管理,凡9月24日后待投学术论文及9月24日前未正式接收的学术论文均按文件要求执行。
要求如下:
1.论文作者认真阅读并填写《首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前诚信承诺及备案表》(附件2),全部论文作者亲笔签名确认,不能亲笔签名的作者须提供知情同意函确认。备案表中心实验室科研助理留存。
2.能够提供纸质版档案的(如:实验记录本、调查问卷、科研原始数据等)须提交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,部分实验图、表无法提供纸质版的须提交电子版光盘。所有未提供原件的材料,请第一作者本人留存原件备查。
3.论文第一作者与学院科研秘书当面确认备案材料,当场密封、签字确认,封存后的材料由第一作者本人带回自行保存,并保证密封完好。
4.如遇退稿转投他刊请重新填写《承诺及备案表》,补充的科研数据另袋、另编号封存。
5.投稿邮箱必须为单位邮箱,如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单位邮箱的请提交书面理由,并报备其他指定邮箱。投稿邮箱一次备案,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。
燕京医学院
2020年10月16日